創傷後壓力症的成因
造成創傷事件的成因因人而異,不同的事情都有可能引發創傷後壓力症。有時,患者會在事發後長時間抑壓自己的情緒,亦有可能在創傷事件發生幾個月後甚至幾年後才病發,影響您的生活。
創傷事件可能包括:
- 嚴重的意外,如車禍
- 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
- 受到暴力對待
- 被強暴或被性侵犯
- 年幼時被虐待
- 經歷創傷性的分娩過程,無論是作為母親或目擊著分娩過程的伴侶
- 經歷極端暴力或戰爭
- 參與軍事戰鬥
- 親眼看見他人受傷或被殺
- 自然災害,如洪水或地震
- 在已經受困擾的情況下失去摯親
「在我被人搶劫一年後,我在鐵路上看到警察正在拘捕一個持槍的人。雖然兩次事件中我身體都沒有受傷,但在第二次事件中,我以為自己要死了,又以為自己會看到很多人將會死去。」
以下因素可能會令您在經歷創傷事件後較容易患上創傷後壓力症,或令您所經歷的問題更嚴重:
- 受到重覆的傷害
- 身體受傷或感到疼痛
- 缺乏朋友、家人或專業人仕的支持
- 同時正面對其他壓力,如喪親之痛
- 曾經歷焦慮或抑鬱
任何人都可能會經歷創傷事件,但在下列情況下,您可能會更容易經歷創傷:
- 從事高危工作,如警員或軍人
- 為難民或正尋求庇護者
- 年幼時曾遭到虐待
不同類型的創傷可以有不同的影響,如果您在年幼時經歷過創傷事件或創傷事情已持續一段長時間,您便有可能患上「複雜型創傷後壓力症」。治療「複雜型創傷後壓力症」通常較治療單次性創傷需較長時間, 而且需要更為密集的療程 。
「我不能控制閃回,經常有自殺念頭。我情緒變得麻木,疏遠他人,容易失去自制力及容易發怒。」